根据《反家庭暴力法》>第二条定义:
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
▸ 包括但不限于:
- 身体暴力(推搡、殴打)
- 精神暴力(侮辱、威胁)
- 经济控制(没收工资卡)
- 性暴力(强迫性行为)
▸ 控制日常花销
▸ 频繁言语贬低
▸ 限制社交活动
▸ 威胁伤害宠物
▸ 破坏个人物品
▸ 强制查看手机
▶ 第15条:公安机关应出具告诫书
▶ 第23条: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
▶ 第37条:受害人可要求损害赔偿
暴力无借口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(如压力、酗酒、童年创伤),暴力行为永远不可被合理化。它反映的是施暴者的权力控制欲,而非受害者的过错。家庭暴力不是私事,而是基本人权的践踏。我们需要的不仅是同情,更需要建立制度化的保护网络。每一次干预都可能挽救一个生命——这需要法律的重拳、社会的温暖,以及每个人拒绝沉默的勇气。
妇女维权热线:12338
家暴庇护所查询: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官网
伤情鉴定机构:各地三甲医院急诊科